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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王鋼
  深夜結夥欲盜竊他人養殖水魚,被人發現後,竟然將看守人挾持、打傷,並將魚池內數十斤烏龜搶走。經湖南省漢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近日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李應福有期徒刑四年,並處罰金1萬元。
  2008年2月6日晚,李應福與唐某、施某、戴某等人(均已判刑)租乘一輛麵包車潛入漢壽縣龍陽鎮陳某的魚池附近,準備伺機行竊。當李應福等人剛進入魚池內,即被看守人張某發現。李應福等人被髮現後非但沒有逃跑,反倚仗自己人多勢眾,李應福、戴某手持木棒衝上前去欲將張某控制,張某奮力反抗,李應福、戴某持棒將張某打致輕傷。唐某、施某等人乘機將魚池內價值9060元的32公斤烏龜撈起後逃走。
  案發後,李應福一直潛逃在外,直到2014年7月,李應福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,並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。 (王鋼)  (原標題:深夜偷魚被髮現 傷人奪財成搶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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