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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圖/王斌記者 李金
  最近兩天,網購達人王小姐正為網購的一個包包發愁:剛買了一個包包,卻發現另一家網店情人節促銷的包包更好看更實惠。想退貨,可網店客服說這個包本來就是特別折扣貨了,不能無理由就退。王小姐很煩心:這包包近兩千元,但還比不上那家網店里一千元的包,可自己也實在沒退貨理由。
  值得高興的是,王小姐等網購達人的這種苦惱從今年3月15日起將成為歷史:昨日,國家工商總局公佈《網絡交易管理辦法》,引入了國際通行的遠程購物“後悔權”概念,即消費者將獲得無理由退貨的權利。同時,還要求網店實名登記、交易信息透明化等。
  現狀
  網購引發的消費糾紛日增
  隨著電商的發展,如今的網購已經成為家常便飯,網商也比比皆是。電子購物井噴式發展的背景下,人們的購物衝動,往往來自於商家漂亮的圖片、動人的視頻,而不是實物。衝動型購物的背景下,消費糾紛也日漸增加。當前電子商務面臨交易的潘多拉魔盒。
  據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監測數據顯示,2013年上半年,通過在線遞交、電話、郵件、即時通訊等多種形式,共接到全國各地用戶的電子商務投訴近41360起, 其中,網絡購物投訴占比最大,達到45.40%。
  要不要賦予消費者一定的“後悔權”,一直是電子購物行業熱議的話題。而在去年的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大修中,網絡交易管理問題也成為人們關註的焦點。
  記者瞭解到,其實賦予消費者“後悔權”已經是國際慣例,雖然冷靜期的長短不一,但是基本都是針對非現場交易適用。如歐盟法律就規定:“消費者訂購一個不瞭解其性能的貨物,且是遠程購買並超過40歐元,則消費者擁有14天的試用期。”
  新規
  網購商品7天內可退貨,且無需說明理由
  昨日,工商總局公佈了《網絡交易管理辦法》,自今年3月15日起施行。辦法規定:網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,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,且無需說明理由。當然,消費者定做的、鮮活易腐的、在線下載或消費者拆封的數字化商品、報紙和期刊等除外,同時,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,並承擔退回商品的運費(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)。
  記者註意到,《網絡交易管理辦法》更加註重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比如,為保障網絡交易安全,便於追究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,堅持了個人網上開店的“實名制”原則;要求從事網絡商品交易的自然人,應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開展經營活動,並向第三方交易平臺提交其姓名、地址、有效身份證明、有效聯繫方式等真實身份信息。具備登記註冊條件的,還要依法辦理工商登記。
  同時,明確規定了網上交易過程中經營者應遵守的基本義務,如應向消費者提供經營地址、聯繫方式、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、價款或者費用、履行期限和方式、支付形式、退換貨方式、安全註意事項和風險警示、售後服務、民事責任等信息;應採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交易安全可靠;應保證商品或者服務的完整性,不得將商品或者服務不合理拆分出售;應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等。
  針對目前網購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典型侵權行為,辦法也相應規定,經營者不得確定最低消費標準或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費用,不得作虛假宣傳和虛假表示,不得使用“霸王條款”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、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,不得泄露、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費者個人信息,不得未經消費者同意向其發送商業性電子信息等。
  影響
  “後悔權”將凈化網購環境
  “給予網購消費者‘後悔權’,是個好事情。”此前長沙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主任龔照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就認為,這有助於解決遠程購物的消費維權難題,有利於保護消費者權益。
  龔照平表示,從這些年12315處理的消費維權案例來看,遠程購物的投訴一直呈上升趨勢。但當12315介入這些糾紛查證時,常出現找不到真正賣家的情況。“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電視直銷、異地網購。”龔照平說,比如,王某買了一件化妝品,他是在A省的電視廣告上看到的,寄貨的又是B省的物流商。“王某發現是假貨,投訴到工商部門,工商按照電視廣告留下的電話撥過去,往往是物流商而不是真正的銷售商,問責都找不到主。”
  龔照平認為,這次明確消費者的“後悔權”,消費者可以直接將東西退還給物流商,對物流商也是個制約。長期如此,物流商自然會主動把關,不再替不良銷售商“扛罪”了。
  或將加快中小賣家洗牌速度
  湖南省網商協會的工作人員陳濤指出,《網絡交易管理辦法》的實施,在某種程度上增加了電商的運營成本,這將使本在苦苦掙扎的中小賣家的生存變得更加艱難,可能會淘汰一批競爭力差的小賣家。“隨著我國網購交易相關法律的規範,越是大的交易平臺越好做,越是小的賣家越是扛不住。”
  “現在很多產品都處於低價競爭,利潤相對較小。而‘7天無理由退貨’將進一步增加中小賣家的負擔。因此,一批靠圖片、文字吹噓獲得銷量的小賣家將被淘汰。”陳濤表示,退換貨出現的物流屬於反向物流,從整個流程來看,賣家收到消費者退回的物品後,需要對商品再分類、再入庫和再上架,同時需要對後臺的財務系統進行修改,這一系列的流程就大大增加了人力成本。
  長沙反應
  電商:今後不敢再亂吹了
  從3月15日開始網購消費者將享有“後悔權”,網店店主怎麼看?在長沙開福區的一位淘寶商家李奇,打算將出售衣服的描述和圖片重新修改,“現在得走寫真路線,儘量把圖片和說明寫得和產品一樣,不敢吹了。”他希望能用這樣的方法減少買家使用“後悔權”。“現在網店的競爭太激烈,想在同類商品中成交一筆訂單都是難事,如果買家後悔,再選擇退貨,對我們這樣的小賣家來說就是損失。”
  李奇表示,雖然除質量問題和特別品類的商品外,退貨的運費是由消費者出,但如果三天兩頭有消費者後悔,需要退貨,肯定就加大了他的人力成本。
  電子購物是大勢所趨,越來越多的行業也在建立自己的電子購物平臺。對於“後悔權”入法,他們也有自己的擔心。長沙仟吉總經理潘華東表示,對於像蛋糕這樣的商品,讓消費者享受“無理由退貨”,是不現實的。
  市民:從此網購更放心了
  網購達人王小姐得知網購可以7天無理由退貨後,開心地表示:“以後就可以放心網購,不滿意退貨就是了!”不少市民和王小姐一樣,認為以後網購和實體店一樣讓他們放心了,貨到了還可以有二次選擇的機會。
  家住馬王堆的陳先生也是個網購達人,此前曾多次因退貨問題與網店發生矛盾,“記得有次因對網購的一件衣服顏色不滿意,與客服吵了起來。但最終還是沒退成,那件衣服花了我150元錢,卻一次也沒穿,現在還被丟在牆角。今後,我再也不用吃這樣的虧了。”  (原標題:網購商品7天內可無理由退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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